24小時為你服務
+852 6765 3535
專業婚姻顧問團隊
公司擁有嚴格的專業知識水準和對員工的嚴格要求,確保為客戶提供可靠的服務品質。本行會團隊為每個客戶提供最合適的解決方案,並以敏感和建設性的方式進行處理。 公司擁有一批敬業、優秀的專業團隊合作夥伴和豐富的辦案經驗。 公司服務市場多年,經歷風風雨雨,為社會各界人士處理不同離婚糾紛,成為客戶信賴的公司。為了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我們也在香港大陸提供離婚服務和諮詢服務。 公司致力於服務香港市場,希望有助於加強各社區之間的聯繫,構建和諧美麗的社會。
免費咨詢
價錢相宜協辨複雜個案
申請離婚程序費用
如果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不涉及資產和子女監護權,可以自行辦理離婚 手續,無需律師處理。就共同申請 離婚而言,雙方必須向法院證明雙方在申請前至少分居一年,或者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一年,並向法院提交雙方簽署的同意書,但通知書未被撤回。
之後,只要雙方填寫共同申請書,連同結婚證書原件或其核實副本,交給家庭法院登記處,並支付存款費用HK$630。隨後,家事法庭將在申請人繳納HK$630行政費用後,將把共同申請列入特別程序個案表格。夫妻雙方無須當庭作證,隨後收到一份說明雙方同意離婚的條款,經審問後,准予准許解除婚姻。
明碼實價
$2,500起
免費解答離婚查詢
☑ 一次性收費
☑ 不限時電話問答
☑ 約見離婚團隊咨詢
☑ 非婚生子女相關查詢
☑ 起草協議書
☑ 不合理行為評估
☑ 婚姻資產及贍養費評估
免費咨詢
三步離婚諮詢程序
01
了解您的離婚情況
採用線上個案分析系統或藉由專業客服,都能協助您了解目前面臨的婚姻情況,以同理心出發,提供您最貼心的關懷與處理方式的建議。
02
預期離婚費用及內容
提供大眾可負擔的離婚服務收費費用、透明化的離婚服務流程及告知可預期的及結果,讓您安心的採用我們處理婚姻問題。
03
七個月以上離婚支援
從了解案情、委任離婚團隊專員、安排放件、協辦離婚手續流程,皆有專業的經理負責把關您的案件,並隨時與您保持聯繫。
免費咨詢
NEED HELP?
常見離婚申請問題
離婚其實可以選擇自辯,而所需費用亦都只是$1000多元,所以如果沒有牽涉財產分配和子女安排問題的話,是可以不需要律師的,有離婚律師介入是因為雙方就這兩方面的問題不能達成共識,就需要離婚律師幫忙。
離婚程序上只需上網下載一份離婚呈請書,填妥再親自交去家事法庭登記處就可以,接著便是按步就班地處理財產分配和子女安排的問題即可。當然,當夫妻要走到這一步,相信心情亦定必難受,所以避免再舟車勞頓,還是盡快找香港離婚事服所幫忙吧。
我是香港居民,但我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結婚。可以在港申請離婚嗎?
只要你在其他司法管轄區有效結婚,並且能夠提供結婚證,那麼你就可以在香港申請離婚
在香港提出離婚申請,你需要向家事法庭出示以下資料之一。
A.戶籍。你或你的配偶在提出申請的當天是香港的戶籍
B.慣常居住。你或你的配偶在緊接申請日期之前的3年內慣常居住在香港。
C.實質性聯系。你或你的配偶在提出申請之日與香港有實質聯系。這些事實需要在離婚申請書中處理,以向家事法庭表明家事法庭對此事有管轄權。請注意,在提交離婚申請書時,您需要提供您的結婚證或經認證的真實副本。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離婚申請書與結婚證一起提交,您將不會再收到結婚證。
要分居兩年才可單方申請離婚?
一般以分居超過24個月的申請會在申請後第9個月獲的絕對離婚令。
其它單方申請方法會選用不合理行為為次選。
通姦和遺棄相對較難舉證,費用及時間相對較高,不建議採用。
當法官在接納處理結婚未滿一年而提出離婚案件前,法官會考慮由《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 第192章第2條 所界定的任何家庭子女的權益,而當中亦包括非親生子女 。法官亦會同時考慮雙方在結婚期滿一年之前而達成和解的合理可能性。
男方可否向女方索取贍養費?
男方是可以向女方索取贍養費的。無論是男方或女方提交分居呈請書或離婚,他或她亦有可能獲財務濟助。
在一般情況下,需要按照普通法原則,丈夫通常要供養妻子,但法律並無區分由丈夫向妻子申索,抑或由妻子向丈夫申索的重要性。
一般情況下,丈夫向前妻索取經濟支援會比正常情況困難,但如果妻子擁有充分經濟資源繳付贍養費,她亦可能要依法負起同樣責任。
結婚後多久才可申請離婚?
結婚後需要足夠一年才可以申請離婚。根據 《婚姻訴訟條例》第179章第12條 ,在一般情況下,如雙方結婚未滿一年,不得向本港法庭提出離婚呈請。 但亦有兩種例外的情況不受上述限制: 離婚呈請人或申請人每日面對極度困苦的情況;或答辯人(申請人或呈請人的配偶)行為出現極度異常敗壞。
當法官在接納處理結婚未滿一年而提出離婚案件前,法官會考慮由《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 第192章第2條 所界定的任何家庭子女的權益,而當中亦包括非親生子女 。法官亦會同時考慮雙方在結婚期滿一年之前而達成和解的合理可能性。
單方提出的離婚手續需填察哪些表格?
當單方提出離婚呈請時,呈請人需要填寫以下內容:
表格2 – 離婚呈請書
表格2B –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表格3 – 法律程序通知書
表格4 – 文件送達認收書(只需填寫案件編號和雙方姓名) 屬實申述 呈請人家事調解證明書
當所有文件提交後,便會進入排期聆訊程遵。雙方在經濟安排未能達成共識,呈請人需要提交經濟狀況陳述表(表格E),並且安排首次約見。如果雙方在子女管養權安排未能達成共識,法庭會指令社會福利署安排約見子女,了解案情並再排解子女糾紛聆訊。
若對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當對方不同意離婚,呈請人必須證明他 / 她有理由(或證據)證明婚姻已到達終點,無法回頭,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
以下為其中一項或多項理由為法庭會接受的證明: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
(在這種情況下,毋須配偶同意離婚。)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已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1年。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離婚。
配偶曾與人通姦,而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他 / 她共同生活。
配偶的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可與他 / 她共同生活。
如家庭中有年齡未滿18歲的子女,子女撫養權及探視權安排的建議必須包括在離婚呈請書中。另一方面,如果打算申請婚姻資產分配、物業業權轉移、贍養費等,亦需要在離婚呈請書中明確列出。
LATEST NEWS
最新消息

Copyright © 2025 順達離婚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Whatsapp

電話

聯絡電話

+852 6765 3535

微信

回頂